西宁人大是干什么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一、西宁人大简介
西宁人大,即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西宁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由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代表全市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西宁人大成立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成立的市级人大之一。
二、西宁人大的职责范围
1. 立法权
西宁人大具有立法权,负责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由地方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西宁人大的立法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如《西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等。
(2)审查和批准地方性法规的施行,确保法规的顺利实施。
(3)监督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
2. 决定权
西宁人大具有决定权,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这些重大事项包括:
(1)审查和批准西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2)决定西宁市的国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决定西宁市的地方税收政策。
(4)决定西宁市的行政区划调整。
3. 任免权
西宁人大具有任免权,负责对西宁市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免。这些任免事项包括:
(1)选举和罢免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选举和罢免西宁市市长、副市长。
(3)选举和罢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 监督权
西宁人大具有监督权,负责对西宁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听取和审议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3)对西宁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
(4)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
三、西宁人大的组织架构
1.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西宁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由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选举和罢免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审查和批准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3)决定西宁市的国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4)决定西宁市的地方税收政策。
2.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是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决定西宁市的重要事项。
(3)监督西宁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4)处理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3.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协助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议行使职权。各专门委员会包括:
(1)法制委员会
(2)财政经济委员会
(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4)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5)社会建设委员会
四、相关问答
1.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是什么?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市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民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
2.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是多久?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五年。
3.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有哪些?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
(1)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2)召开常务委员会议,决定重大事项。
(3)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研究具体问题。
(4)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工作。
4.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象有哪些?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象包括:
(1)西宁市的国家机关。
(2)西宁市的社会团体。
(3)西宁市的企事业单位。
(4)西宁市的其他组织和个人。